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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攻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柳纪发〔2019〕1号)的统一部署,我局从即日起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攻坚工作。请各业务科室按要求认真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对各自服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收集有无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于每月8日前将《柳州市商务局涉黑涉恶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交到人事科(有和无都需反馈)。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个人自查工作,填写《柳州市商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个人自查情况表》并于3月8日前交到人事科。
中共柳州市商务局党组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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